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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背景下义教阶段教师评价体系的重构

任应斌 张晓春

  当前,各级政府部门对国家“双减”工作高度重视,各级教育部门更是将落实“双减”工作做为头等大事来抓。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应在理智分析办学思路和学校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多角度、多方面系统考虑“双减”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更好地实现“减负提质”,其中教师评价体系的重构显然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构建“双减”背景下的“四有”好教师评价体系,不仅能优化教师评价,还可以促进学生评价以及教师教育教学观念的转变,乃至整体优化学校教育评价生态,助推“双减”政策落实。

  一、“体系”建构的指导思想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10月,山西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通知》,要求“教师要自觉承担作业设计主体责任,提高作业设计能力”等。11月,汾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行动方案》,要求改革教师评价标准,构建“四有好老师”的评价体系。

  二、“体系”内容优化的思考

  “双减”背景下教师的教育新职责和使命更加明朗化,学校对教师的评价标准必然会发生新改变,随之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也会直接关系到“双减”政策落实效果。学校通过重构的评价体系内容是否能达到促进教师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修炼丰厚的道德情操、丰盈为师者的仁爱之心,从而提升立德树人、为国育才的水平呢?为此,我们尝试建立围绕“四有”主题,全方位落实新政策新要求的教师评价内容体系。

  体系内容标准包括一级指标(A),包含五个维度,分别是政治素养(10%)、师德修养(10%)、教学能力(40%)、教学研究(10%)、教学实绩(30%)。二级指标(B),在每一维度之下,又分别设计有政治素养;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学研究和教学实绩15个指标。三级指标(C),在每一项二级指标之下,按激励教师如何在“双减”背景下,从适应者角色转变为研究者进而发展为创新者的思路,设计细化的三级指标(C)内容,比如,在围绕“双减”精神之作业改革的考核中,包含有C27学段作业量符合国家“双减”规定。C28学科作业难度不超课标要求。C29科学设计探究性和实践性作业。C30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C31激发学生作业兴趣,指导培养学生独立完成作业。C32作业批改正确规范,反馈认真及时,批语恰当,富有指导性与启发性。C33不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再比如在辅导工作考核中,对积极参与课后辅导教师给予奖励性考核,还设计有C34有针对性地进行课内外辅导,热心为学生解答疑难,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C35辅导学困生在校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帮助学困生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

  本体系可以采取学校对教师学期或年度内100+的成绩制,即学校在体系内规划的100分基础上,依据学校教育教师实际水平,以体系+机动部分的成绩作为对教师的最终考核结果,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

  三、“体系”运用的现实意义

  教师评价体系内容与标准涵盖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四有好老师”的指导精神,也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双减”政策文件中对教师的素养要求。学校会在使用该评价体系过程中,为其坚定落实“双减”政策,培育“四有好老师”找到新的突破口,进而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供切实的帮助。也试图为教师找到一面镜子,促使其不断朝着“四有好老师”的发展方向而努力,继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社会输送更多的新时代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良好的师资基础。

  四、“体系”有效落实的策略

  为确保“体系”能在学校得到有效落实,特提出以下策略:

  其一,我们还将广泛征集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及教师的意见,并对教师群体进行集中调研,认真分析评价运作的效果,之后结合我市教育教学以及教师的实际情况,对评价内容标准等方面进行补充完善,如定性定量比重的科学分配。

  其二,我们将确定部分试点学校,由试点学校制定落实方案,提出操作“体系”的具体举措,保证评价主体从单一走向多元,集合家校以及学生的意见;评价方法多样化,工具和量化的技术要不断创新,保障评价的引导性、客观性、公平性和有效性。评价功能从奖惩问责转向融合发展,评价体系的目的不在于对教师进行奖惩问责,更多在于实现多元发展目标,即通过教师评价体系促进教师“四有”发展,提高学生学业成绩,畅通家校交流渠道,提升学校治理水平,从而实现师生共进,融合发展;实施过程中要实行动态管理,即每一项评价数据的采集要尊重事实、以理服人、及时反馈、有指导性。即依据其他教师、家长与学生反映,依据日常行为、工作表现、考勤记载、学习笔记、活动记录及有关资料或记载评分。评价结果要以等级呈现,即留给教师足够的自我反思空间,从而找到自身短板,利于改进工作,整体提高评价效益。

  其三,适当时机组织试点学校教师进行“体系”运作的专题研讨活动,尽力避免评价中的失误,为进一步实验和推广做好积极准备。

  无论怎样的评价标准和内容,一旦形成框架结构,就可能会对教师个性化发展带来一定的约束,因此,我们杜绝机械照搬所有评价内容,主张学校尊重教师差异,依据教师的个性特点,留下自我发展的空间,避免“剧场效应”或“囚徒效应”出现,实施主体+的模式,即学校评价体系为主,结合每个人的年龄心理特点、专业优势等进行激励评价,为教师提供更为宽松融洽的评价氛围,营造新的评价文化,为师生发展打造更为广阔的天地。  (作者单位:汾阳市教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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