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告知书
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平安考试,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市考试管理部门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上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及要求,考前考后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前14天(2022年2月26日-3月11日)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山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并签名承诺,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3.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卡以及考点所在市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对于未按照考点所在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照晋疫情防控办发〔2022〕18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行“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行“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入晋返晋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感谢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晓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