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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三部门分类出台非学科类 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

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科技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体育局分别印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校外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培训场地、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审批监管等方面的政策要求,为规范治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了遵循,推动形成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多部门协同监管的规范治理模式。

培训场地方面,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科技、文化艺术类机构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开办场所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需要较多设备、器材的科技类课程及舞蹈和戏剧类的文化艺术类课程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从业人员方面,体育类培训机构执教人员应持有至少一种指定证书,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在职执教人员内部培训,培训时长年度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

科技、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聘用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证明。

      培训收费方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应在场所及平台、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我省相关部门同时发出消费提醒:所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经营或业务范围中不得含有学科类培训业务相关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非学科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广大家长在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需认真查看其是否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业务,切实减轻孩子课外培训负担,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据《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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