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中小学实行“公民同招” 8月15日前报名
本报讯 日前,临汾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仍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8月15日前,新生录取工作于8月30日前结束。
《通知》要求,小学登记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要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进入小学和初中学习,未入学者,依法由学区所在学校配合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动员入学,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报名,超计划摇号录取”的招生办法。
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超计划摇号录取。转为公办的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保持不变。凡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通知》规定,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的招生办法。考生未参加2022年度中考和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转接。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及延期手续,或延期后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如发现通过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普通高中新生,由学校报学籍管理部门取消其普通高中学籍。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教科局要强化招生入学政策宣传,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列入责任督学日常监管范围,扎实开展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各地各校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郭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