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四梁八柱”
张 运 张 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意见》结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整体布局,吹响了构建高质量法学教育体系、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的号角。针对某一学科专门出台指导意见,高规格背后体现着怎样的现实需求,呈现出哪些时代特征?高等教育怎样因势而谋,法学院校又该如何乘势突破?记者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坤轮进行专访,探讨如何在《意见》指导下,构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四梁八柱”。
系统布局强化法学教育与理论支撑记者:《意见》的高规格出台,体现着怎样的现实需求?
刘坤轮: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前所未有的篇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作出规划与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视。从国家发展战略的角度来看,当前“两个大局”深度交织,国家和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挑战,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支撑,依法治国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从法学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法学教育和理论体系建设长期存在一定短板。如,在教育领域,存在法学教育区域发展不均衡、法学教育重形式轻实效、法治人才培养重专业轻思想政治素质等问题;在理论研究领域,存在基础理论不扎实、政策应用研究脱离中国法治实践等问题。
记者:《意见》呈现出哪些新特点?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刘坤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但尚未出台专门的体系化指导意见。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亟待形成一套全局性、系统性的规范体系,以解决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面临的诸多问题。
从内容结构上来看,《意见》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逻辑性强。二是规格高。三是举措实。从内涵指向上来看,《意见》提出了三大要求:一是强化政治站位。二是突出中国特色。三是体现时代需求。
双向发力推进法学院校治理体系变革
记者:《意见》要求“改革完善法学院校体系”,当前的法学院校体系存在哪些不足?该怎样完善?
刘坤轮:法学院校是开展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的主阵地。从院校体系来看,当前,主要存在结构和质量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区域结构失衡。全国共有600余所院校开设法学专业,办学条件和质量参差不齐。西部地区在生源结构、师资力量、资源保障、就业去向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另一方面,发展质量不高。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和高水平的理论体系尚未建立,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需求存在一定错位,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存在一定脱节,法学院校的内涵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法治建设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意见》从“优化法学院校发展布局”“完善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两个部分阐释了推进法学院校治理体系变革的具体举措,分别体现着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的改革思路。横向来看,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解决法治发展不均衡问题。对此,《意见》提出要调整优化法学院校区域布局,统筹全国法学学科专业设置和学位授权点设置,推进法学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在外源帮扶层面,国家将积极扶持西部地区法学院校发展,进一步优化法学学位授权点布局,在招生规模、师资、经费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在内生发展层面,要建立法学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完善指标评估体系,鼓励法学院校突出特色,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
记者:如何看待《意见》提出的“健全办学质量预警机制,畅通有序退出机制”,这一提法将给法学院校带来怎样的影响?
刘坤轮:二十余年来,法学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由规模扩张到内涵提升的发展历程。对此,《意见》提出,要健全办学质量预警机制,畅通有序退出机制,这是为了集中力量提质增效,对法学院校体系进行结构性优化。当前,教育部门应统一全国人才培养标准、建立数据监测评估平台,动态管理法学院校的办学资质、条件和过程等。通过政策倾斜以及预警退出机制等,双向发力,倒逼法学院校体系结构性优化,办学水平提升。
《意见》要求,要开展好全国法学教育东西对口支援,实现法学教育资源合理配置,鼓励重点政法院校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例如,中国政法大学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中探索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如贯通培养本、硕、博人才,与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等,为其他法学院校提炼办学特色、提升办学质量起到了示范作用。
一体推进提升法学教育和研究能力
记者:《意见》提出要“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体现了怎样的学科建设导向?
刘坤轮:学科的本质是一种知识体系。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学学科体系。需要注意的是,法学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发展要立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对此,《意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要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法学、科技法学、数字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等新兴学科”“推进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管理学、人类学、网络工程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这种交叉能够衍生出新的知识体系,也有利于学科体系本身的发展。
记者:《意见》提出要适应“互联网+教育”新形态新要求,您如何看待ChatGPT等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刘坤轮:新技术会给法学教育和研究带来一定挑战。但从教育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正面意义更大。传统照本宣科的填鸭式教学已无法适应法学教育的发展需求,新时代的法学教育突出强调学习训练一体化培养,鼓励加入案例教学、情境设置等教学环节,创造条件让学生在真实职业场景中感悟和运用法学理论。因此,人工智能将在经典的法学教育模式中发挥工具性作用,鼓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此外,法律工作主要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因而人工智能很难取代法律行业,反而能促进法律职业加速发展和完善。
记者:《意见》提出要强化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在您看来,如何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刘坤轮: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实践要求我们贴近中国法治实践,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基础研究。这既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也是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法治保障的体现。
《意见》不仅要求立足中国法治实践开展法学研究,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更强调要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经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只有建立坚实的理论研究基础,才能更好地增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的传播力和穿透力。
(据《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