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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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释压,不能违法宣传

石 舟

  前不久,山西微信公众平台《三晋早晚事》报道了一则题为《老师带高考生放孔明灯释放压力》的消息。
  消息说:2023年6月3日,安徽六安,老师带孩子们放孔明灯,场面十分壮观。拍摄者李女士称,临近高考,老师带着学生们放孔明灯释放一下压力,场面十分壮观,孩子们都很开心。
  不知是老师忘记了,还是网络平台的编辑也忘记了:我们国家是不允许放孔明灯的。因为孔明灯属于明火,燃放后不易控制,存在消防、治安灾害等诸多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国家明文规定,燃放孔明灯属违法行为。
  高考学生释放压力,应当在老师的正确引导下进行,可选择积极向上、健康安全、稳妥可行的方式进行,切不可选择只顾自己“放松”,而給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不安全隐患的消遣方式。
  通过这条消息,笔者想对网络平台的编辑敬一言:作为媒体人,必须了解、掌握国家的政策规定;选择新闻报道,不能与国家的相关法规相背离,不能“有闻必录”;对于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新闻要拦截,不能替违法行为做宣传,传播正能量。
(作者单位: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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