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校园霸凌 拿起法律武器
田晓瑛
近日,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引发全网关注。
在期望该案能公平公正处理的同时,刑事责任年龄和如何应对校园霸凌再次成为社会焦点话题。
就此,记者采访了教育专家、老师、律师,从多个层面为防止校园霸凌“支招”。
如何判断校园霸凌行为?谨防言语“软刀子”
谈起校园霸凌,有不少人有过类似回忆,“以为小时候被欺负是一个正常现象”。也有网友感慨:“小时候被同桌掐红胳膊,被同学取难听的外号,甚至放学后在校门口被围追堵截……当时虽然难过,但也想不到解决办法,最终忍过去了。长大后才明白,这些都是校园霸凌。”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校园霸凌?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系教师梁老师介绍:“校园霸凌行为主要包括身体霸凌、言语霸凌和关系霸凌三种类型,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网络霸凌的形式也越来越常见。”
“身体霸凌是指肢体上的暴力,比如拳打脚踢、扇耳光、撕扯衣物等。除此之外,抢夺财物、故意损毁他人物品也属于身体霸凌。”梁老师表示,这种也是最易识别的霸凌形式。
“语言霸凌指用言语对他人进行嘲笑、谩骂、起侮辱性绰号、诋毁等行为。”梁老师感慨,语言霸凌是伤害孩子的一把锐利的“软刀子”,这种暴力比起外表的伤痕来说更为严重和可怕,也更不容易被察觉。
还有社交霸凌,也叫关系霸凌。“指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如散播谣言、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孤立排挤他人等。”梁老师介绍。而随着电子产品的低龄化普及,网络霸凌的危害也不容小觑。网络霸凌是指利用互联网侵犯被霸凌者的隐私、损害人格或名誉。“这种伤害不仅会对孩子的精神造成伤害,而且因为网络的互联互通特性,使得霸凌事件的影响力比校园霸凌更大,对被霸凌的孩子影响也更深。”梁老师坦言。
面对霸凌 别做“沉默的羔羊”
3月19日,为提高全校师生对霸凌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中学校全校师生齐聚校园,教务处副主任王倩倩做了“预防校园欺凌,守护美好青春”的主题讲话。
她讲道:“若你是受害者,请勇敢寻求帮助。千万不要默默忍受,不要做‘沉默的羔羊’,如果轻易屈服于对方,只会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也会为你招来无穷无尽的纠缠。遇到暴力时,向周围的人求助,如路人或其他同学,可以采取异常动作或警示性语言引起注意。避免激怒对方或直接与之对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记住欺凌者的特征和周围环境,以便事后提供证据,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避免自己独自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请相信老师定会快速采取合理合法方式来关注你、帮助你,同时也会严格保护你的隐私。你并不孤单,你的背后有学校,也有校规、法律的保护。”
此外,“灵活应变,做见义勇为的人。”也是教务处副主任王倩倩对旁观者发出的呼吁。她讲道:“若你是旁观者,请不要保持沉默。‘今日我若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所以,当发现校园欺凌时,绝不能冷眼旁观、保持沉默,甚至助纣为虐。要始终相信,帮助他人就是帮助以后的自己。如果现场情况不允许施加援助,也请你尽快向老师反映情况。千万不能围观、起哄、嘲笑受害者,请唤醒根植于内心的勇气和机智,为受害者建起安全屏障。”
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也难逃“刑事法网”
当发现自己的孩子被霸凌了,该怎么办?是冲动动手,还是忍一时风平浪静?太原市智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齐晋表示:“家长可以采取以下有效维权方法:首先是收集证据。在处理校园霸凌问题时,除了可以跟拍或获取学校的监控视频外,您还可以在孩子的衣物或包包中放置录音设备,或者开启电话手表的录音功能,以直接收集到对孩子遭受霸凌的证据;一旦获得了证据,您应立即向警方报案。仅仅道歉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因为多次无理打骂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罪。同时,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明确规定了责任承担问题。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都将在个人的人生记录中留下痕迹(这将对考取公职或参军产生影响)!这足以让实施暴力行为的人感到畏惧。如果情况严重,作为受害人的家长,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并追究学校的责任。”
像“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中,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下如此大错,法律会如何裁决?齐律师表示:“鉴于现行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导致部分未成年人霸凌者存在侥幸心理,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践踏他人健康,甚至随意剥夺他人生命。其实严重到致命的霸凌行为,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虽然现行刑法禁止未成年人适用死刑,但并未禁止适用无期徒刑;且现行刑法已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之前的‘满14周岁’降低到‘满12周岁’。”
齐律师补充道:“若霸凌者在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时已满12周岁,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并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可能性。除了霸凌者本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第1189条相关规定,霸凌者的父母等监护人可能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第119条规定,学校有义务做好学生欺凌防控工作。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之规定,学校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同学别怕 这些维权途径请牢记
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管理全市“12348”法律服务电话工作,如果发生校园暴力问题,学校或当事人可以通过12348法律热线申请法律援助。
山西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心理咨询热线。有需求的青少年可在每日9时至22时30分,拨打0351—12355转1号线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答疑解惑。
针对校园霸凌事件,国家专门设立了“12338校园安全服务热线”,并与百度、腾讯等互联网公司合作,提供一站式校园安全服务。校园安全服务热线的职责是受理、转办、督办儿童青少年安全方面的问题,着重解决儿童青少年人身安全、防范校园欺凌等问题。(据《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