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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印发通知

针对春季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本报讯 (梁昱娟)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自改。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鼠(虫)害消杀工作。清查库存食品,清理变质、过期等食品和食品原材料,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加工场所、相应设施设备、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通知明确,压细监管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并公开相关信息。
  通知提出,压紧行业管理责任,规范承包经营行为。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加强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规范承包经营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对正在实施承包经营招投标的学校,督促学校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协议),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建立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重点清查不履行合同(协议)约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承包经营企业。
(据《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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