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安排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本报讯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就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明确,本次注册的范围是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中签订规范人事聘用合同的在岗教师。通知还就注册类型、注册机构、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通知要求,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工作程序,做好宣传动员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教师队伍和谐稳定。要对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情况进行摸底,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办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52号)。(本报综合)